新華網北京12月21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另外,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日前印發《關於開展在藥店試點銷售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明確對藥店申請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按照企業自願原則,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條件要求和程序,實施許可。
《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商場、超市、食品店和藥店等經營者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要實行專櫃專區銷售。
《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流通許可管理,嚴格審核和許可;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許可條件保持情況的監管力度;要強化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和快速檢測工作。
《關於開展在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指出,藥店申請成為試點單位應當符合食品流通許可規定的條件,並同時滿足以下要求:一是無因經營假冒偽劣藥品等商品被有關監管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二是具備專區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環境、條件和設施;三是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費專業指導的人員和能力。
另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21日消息,針對部分地區奶源緊張、奶價上漲可能造成質量安全問題的風險隱患,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求骨幹企業帶頭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兩節”市場乳製品質量安全。
國務院食安辦要求,乳製品生產企業要切實履行質量安全首負責任,加強奶源基地建設,嚴格生鮮乳入廠檢驗,嚴禁採購非法經營的生鮮乳,堅決抵制哄搶奶源,真正從源頭上保障乳製品質量安全。同時,進一步完善質量管理制度,嚴格質量過程控制,加強誠信自律,履行社會責任,切實保障乳製品質量安全。
國務院食安辦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食品生產企業要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質量安全責任,細化監管措施,嚴格監督檢查和企業自查,確保元旦和春節期間食品質量安全。 (原標題:食藥監總局要求各地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管)
- Mar 20 Thu 2014 10:46
食藥監總局要求各地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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